於本公司所購買之商品,大型家具以購買日期起算五年為保固期限,小物商品為一年,客製商品則以商品送達日起算(即簽收單所載之日期),消費者須保存發票、收到貨品之簽收單,始得享有保固服務。
以下狀況不適用保固條件
• 商品保固服務不適用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事件所致或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毀壞。
• 商品保固服務不適用於正常性損耗、切割或刮傷、撞擊或意外所造成的損壞。
• 商品若放置於室外或潮濕的環境,不適用於本商品保固服務。
• 商品保固服務不適用於經自行拆解、改裝或修補商品而造成的損毀。
• 商品保固服務不適用於不當之產品清潔於保養而造成的損毀。
• 木製家具以天然原木材或天然原木材表面等相關產品之外觀,包括商品木紋色差或紋路差異,均為自然現象,不適用於本商品保固服務。
• 傢俱以天然原石材或天然原石材表面等相關產品之外觀,包括商品石材顏色差或紋路差異,均為自然現象,不適用於本商品保固服務。
• 傢俱及家飾品經過使用後,因自然耗損於表面所產生之痕跡,不適用於本商品保固服務。
• 瑕疵特賣商品之原有瑕疵不在保固服務範圍內。
• 其他如買受人未盡一般注意義務或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本公司所致之損害情形。